可以再提。
新的理由:“情势变迁”,原协议不足以补偿(协议14000元,你实际超出了这个费用)。
协议上说的“对被告达成谅解”,指的是刑事责任控告这一块;
民事赔偿,还是要以实际损失计算,而在订协议时,是没办法预见到将来的实际花费的!
这些理由足够用了!
以上望能帮到你,,盼采纳!
如果你的病情没有继续恶化而带来后续的治疗费用,原则上法院会支持当初你们达成协议,不是所有的治疗费用法院都会支持;而你们双方签订协议时,肯定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没有受到胁迫等外部因素的干扰,所以会产生法律效力。这里所说的,不是说不可以再次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可以,但你胜诉的机率不大。不管你是胜诉或者败诉,都不影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时是以该赔偿协议为标准的。
可以,要着重说明签订协议的背景
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