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国有银行处境,1998年国家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4%。但由于当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等均不完善,此后资本充足率依然持续下降。 1999年,国家通过组建4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向央行再贷款和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的形式,按面值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收购形成于1995年底前的不良资产,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了14000亿元的不良贷款,4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因此平均下降10个百分点 2003年12月,为支持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国家决定成立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动用外汇储备450亿美元以该公司的名义向中行、建行两家注资,每家为225亿美元。此次注资完成,使得两家银行终于达到上市所要求的8%的资本监管标准。 此后,工行、国开行、农行先后获得汇金公司150亿美元、200亿美元、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的注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得到显著提高。 2004年,交行通过定向募股方式,补充了资本金191亿元,其中,财政部增资50亿元、汇金公司投资30亿元、社保基金投资100亿元。 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率,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中行、建行、工行和交行四家银行先后采取不同的方式,将共计11861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二次剥离。 在新一轮银行改革启动的同时,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正式发布,银行资本监管更为合理科学。资本监管的完善及银行改革的稳步推进,使得银行资本充足率在此后一路稳步提升。 到2007年底,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终于首次达到国际监管水平。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8.4%,达标银行161家,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79.0%。 2008年底,银行资本充足率再上一层楼,达到12%,远远超过国际监管要求的最低水平。
2003年国有银行股改,汇金公司向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注资225亿美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其不良资产,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另外,资产证券化,表内资产向表外转化等创新业务也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
中国金融网上有这方面的介绍
发行次级债券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