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5-04-27 05:11: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经省政府同意,南通市委,市政府授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2011年2月1日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执行一类省级地区的标准,即:1140元/个月,9.2元/小时;海安县,如东县执行省如皋II地区的标准,即:930元/月,7.5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如下:加班工资;转变,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在较低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后,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今年和去年调整的口径是一致的,继续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南京地区执行一类地区标准,例如,2月1日后,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140元,新标准包括三个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养老(8%),失业(1 %),医疗(2%),疾病保险和10元。南京目前在最低社会保障的贡献基地1583元计算,一个人参保职工缴纳社保费每月最低184.13元,这样扣除社保费后,实际工作者可以得到一个的最低955.87元手。

回答2:

1884,我上个月才去弄社保的,要求交保险的最低工资是1884

回答3:

其实我们不需要去关心这个问题,因为现在很多老板都是看我们能不能为他们挣钱。如果我们自己的能力很高,那么,给你的工资待遇远远高出工资标准。现在没有一个老板是根据工资标准发的,只是看个人能力和工作经历。如果你可以,还担心什么呢?加油吧,朋友。

回答4:

现在应该是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