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该标准更科学完整,在实际运用中更易操作,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按照国家标准GB19522-200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将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ml时驾驶机动车定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0.8mg/ml时驾驶机动车定为醉酒驾车。该标准还继续沿用了在实际执行中取得良好效果的血液中酒精清除率指标:0.104mg/(mL·h)。在饮酒一小时后测试,并且血液中酒精浓度测定值在0.1 mg/mL—0.2mg/mL之间时,适用酒精清除率。酒精清除率就是判断肇事时与抽血时血中酒精含量的推算关系的标准,即人体血液中酒精随时间清除的指标。
在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中,增加了人体唾液酒精含量的测试规定。经研究发现人体唾液中酒精含量与血液中酒精含量具有相关性,且时间、体重、性别、年龄、饮酒量等因素对唾液/血液中酒精浓度无显著影响。因此在中国人群中,唾液可以作为样本用于人体内酒精浓度测试。今后执法中,可以使用唾液试纸来进行现场检验,通过测试唾液中酒精的浓度,推算出血液中酒精的浓度。
以上是上海的,根据你居住地所在的交警规定相关办法来看,你可以问问交警里的朋友。
安全来讲不要喝酒的好,就算要喝那就不要开车
另外在检测前多喝点水会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