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立案,诉讼费已经交完,什么时间才能开庭审理

2025-03-04 05: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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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案件已由法院立案受理,可以向法院询问案件进展,开庭时间以法院传票为准。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介入本案。

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案件有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扩展资料

庭审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1、认真审阅案件材料

为保证开庭审理工作的顺利,在开庭前,主审法官首先要认真审阅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从中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对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当事人的主张与证据是否相印证,对案件存在的不清事实,还可以自行拟定出审理提纲,以便查清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开庭审理奠定基础。

2、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运行相关程序和送达手续

目前,采取的是开庭审理前由立案庭送达诉讼文书。

由于立案与开庭存在时差,对没有传唤和通知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及将出庭通知书送达诉讼参与人,以保证他们及时参加诉讼。

回答2: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回答3:

法院你会通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