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血缘的继兄妹到底能不能结婚?

2024-12-04 10: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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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给大家引入一个法律概念,拟制血亲,也就是这里提到的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关系就是典型的拟制血亲。法律规定的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形(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自西周以来,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禁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事实上,各国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围内禁止血亲结婚。因为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发现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故《婚姻法》没有规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只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

回答2:

法律这边论据最正确,因为其是根据人的基因优异发展为前提。道德伦理只是社会人文观念来进行一种评价的方式,只要两人能经受住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上是承认的,是我的话,我会带着她到其他城市去安家落户,这个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不过就看其当事人父母能不能接受了,有时候在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下,这是很困难的。

回答3:

拟制血亲是没有血缘或非血缘,而组成相当于血缘关系的一种另外存在的亲缘关系,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拟制亲属关系。在这样的拟制关系下,因收养或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弟姐妹,并不属于直系血亲,是不受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可以自行查阅)内容限制的。对于拟制血亲能否结婚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另外,因继父母婚姻而确立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姻亲,以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同,收养关系的确立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身份、权利义务都确定下来,这样的关系才算是拟定血亲。这与因继父母婚姻确立的继兄弟姐妹关系上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因此因婚姻确立的继兄弟姐妹关系不算拟制血亲。

回答4:

这种情况在旧社会非常多,我的爷爷和奶奶就是这种情况!

回答5:

这个问题那就要看你自己怎么想,你家人怎么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