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又一个受害者。
有什么法律条文来支持你的,不要妄想了。唯一的方法就是你就赖着不走,或者说你自己找好地方,把店重新再开起来,不要奢望别人会怜悯你。你辛苦招揽来的客户只是对你来说有价值的,对别人去没有丝毫价值,所以别人是不会考虑你的感受的。
要相信他要赶你走的鬼话,无非是要涨价而已,租给谁都是租啊。
要迫使房东就,给你支个招:告诉你的房东(或者二房东):等你搬走以后找个人,每天守在那里。给下一个租客说,我跟房东有纠纷的。不要来租这个房子,否则你以后也别想安生的做生意。你阻止他的店再次租住去,我相信他店面的租金要远远高于你一个人工的费用。也就是说,你雇一个人,天天守在那里,所花去的费用,要远远少于他的租金,所以他是耗不过你的。你不让我吃饭,我就不让你拉屎,要恶搞,房东肯定输的。
最后,迫使他们让你安安生生的把生意做下去,否则就鱼死网破。房产是他们的,他们肯定搞不过你的,关键是你有没有抓住他的要害。你的要害是你有老生意在哪里,他们的要害是要租出去房子才有钱拿。
如果你不够狠,乖乖走人,别做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