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满后不解除可以不可以行政复议

2025-05-04 19:31: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监视居住期满后不解除不可以行政复议,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回答2:

不可以,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最长可达六个月,因为不属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向办案机关申请解除。

回答3:

不可以;
司法行为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解决;请查看刑事法律规范;
不适用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

回答4:

你好,监视居住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监视居住指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就是说谁批准的监视居住,应该找谁。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回答5:

监视居住有效期满后,由监视居住执行单位(一般是你所居住或者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撤销,一般不会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