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受伤六级伤残已经过去六年了,如果仍在职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伤残待遇的,六级伤残的赔偿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伤残是经过劳动局工伤认定、鉴定的吗?也就是说合法的工伤认定鉴定程序?
如果是,且你一直在该单位工作,那么直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赔偿就可以了
如果已经离开该单位,可能就存在一些麻烦,实在不行就打官司
你提起过工伤认定申请吗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一年没有提出申请则无法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