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现在你爸每个月给你一定的生活费,这是他在法律上的义务。如果不给的话,是可以向法院请求的,这是你的权利。
因为你们之间仍然有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在他老时,他告你不养他也是他的权利。
总的来说,你们在法律上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处理吧。
将来如果他要你养他,你肯定是有义务的。以他现在不付生活费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法律也肯定不支持你。
但他如果现在不付你未成年时的生活费,可以由你母亲代你直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