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上网公布让公民可以查阅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是审判公开的一大进步和重大举措。
《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可见,未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调解书是不公开的。
另外,法院行使审判权,此时是司法机关,而不是以政府行政机关的身份地位作出法律文书,不同于政府的信息,政府是行政机关,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律 文书的公开与之不同,应当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公开是审判公原则,满足公众查阅裁判权的需要。
你说的法律文书是判决书这类吧
在决定裁判文书是否应当上网、对当事人是否应当做隐名处理时,都会仔细来考虑。并不是所有的判决书都可以在网上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的,都不会在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