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作为卫生保健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实施过程,是调整社会各利益群体、全社会成员健康利益关系,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建立与我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不仅能有效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医疗资源还不十分丰富,让有限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以及不同社会群体的特殊医疗需求,应成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国家的医疗发展规划、医疗教育、医疗机构管理、药物管理等各个环节也都应体现这一目标。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经历了一段改革发展的历程。计划经济时代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经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保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原有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在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存在于医疗保障制度本身、实施过程、外部环境以及立法执法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便日益突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