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取消岗位了。湖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上面目前没有看到面试相关通知,建议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或投诉。
省教育厅 http://www.hbe.gov.cn 马彦格 027-87328003 027-87328220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孙晓敏 027-87325772 027-8732573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周 蓉 87328025 87328025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吴绮瑞、朱玉琼 027-87769987 027-87766689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王文静 88756043 88756018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董业德 027-87156304 027-87156312
《2016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对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部门报省人社厅批准;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即,免统一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占比、合格分数线的规定、违规处理及信息发布等均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至少前5天发布,也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1、湖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上面目前没有看到面试相关通知,估计要再等等,如果比较着急的话,建议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下。2、湖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