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变更监护的问题,离婚的父母都对小孩有监护职责,你说的这个只是变更抚养关系的问题。
举证证明对方条件比你优越,更适宜直接抚养孩子。
离婚都11年了,小孩肯定超过10岁,超过10岁的孩子选择随父或母一起生活的意见一般会被法院采纳,如果对方已经教小孩说要随你生活的话,对你十分不利,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条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在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时主张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如果第2、3项你都没法达成,那么就只要先抚养着孩子,到时再起诉变更回去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