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有土地证但是户口已经迁出,爷爷、奶奶、爸爸过世,土地证上面是我爸爸的名字

当地政府有权利收回土地吗?
2024-11-27 18:43:1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没有权收回,你有权继承,做为土地,也是一种财产,你是有权继承的,不管你户口迁到那里,你都是你父母合法财产的,政府是无权没收.

回答2:

1.爷爷、奶奶、爸 爸均过世,虽然土地证上载明你爸爸的名字,但是不发生继承问题。
2.户口已经迁出原来的地方,如果是农村,根据本村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村委有权收回,如果是在城镇的话,则会保留下来。

回答3:

如果你的户口迁到设区的城市(一般是地级市),村里有权收回。一般的城镇,则必须保留你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