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加分奖励:
1
烈士子女、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
在特定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中加分。其中烈士子女加
20
分参加录取;残疾军人、因公
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
2
,烈
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
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中加分。其中烈士子女加
20
分参加录取;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
民警察子女加
10
分参加录取。
3
、因公殉职人员的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中加
10
分参加录取。
4
、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得荣誉,在总分中加分参加录取。
(1)
获得下列荣誉的在总分中加
7
分:见义勇为、保卫国
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受县
(
市、区
)
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考生;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为
“
三好学生
”
、
“
优秀学生
”
,
被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
“
优秀学生干部
”
、
“
优秀团干
”
的
考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科技、文艺比赛中获
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单项比赛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的考生;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竞赛中获省前六
名的考生
(
竞赛获奖含集体项目
)
。
(2)
获得下列荣誉的在总分中加
4
分:
被地级市教育行政
部门评为
“
三好学生标兵
”
的考生;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科
技、文艺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地级市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地级市
前六名的考生
(
竞赛获奖含集体项目
)
。
5
、各地自己的加分项目。
全国性的大型比赛类证书可以算作特长,但也能加分。
要看地区的规定,我们这里是要的,这个也是升学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因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