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里的钱可以转给家人用了,怎么转

2025-03-04 04: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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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方法如下:

一、以台州为例,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二、2012年5月25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中提到,允许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一些费用,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三、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扩展资料:

1、从台州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了解到,从文件出台至今,只有10来位参保人员前来办理过为近亲属支付费用的相关手续。分析其原因,相关人士表示,一个是参保人员对此政策不够了解,另一个是享受这个政策的门槛比较高,还有参保人员认为个人账户里的钱属个人所有,没必要急于支取。

2、《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明确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了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回答3:

可以用。
1、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市医保经办根据其实际缴纳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
2、账户有结余的,市医保经办将其账户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的账户。
3、转外地人员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有结余且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的,账户实际结余资金 可根据本人意愿划入其亲属等人的个人账户;或可支付本人医疗费用,或转入调入单位由其负者报销本人医费。

回答4: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