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护理等级无护士依赖,赔偿如何

2025-01-07 07:37:2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工伤规定,伤残8级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治疗期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误工费、护理费,如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本人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本人工资。

回答2:

何必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公司是不会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
就在单位混着呗

回答3:

如果属于无护理依赖,生活护理费从工伤角度就无法计算,也就是说你得不到支持,但是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费方式计算,至于支持与否在于仲裁委和法院。

回答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