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超过仲裁时效,法院还会受理。因为在法院没有审理查明之前,是无法确定是否确已超过仲裁时效的。所以,法院必须立案受理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