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固长度不小于LaE.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
4.2.4 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嵌入承台内的长度对中等直径桩不宜小于50mm;对大直径桩不宜小于100mm。
2
混凝土桩的桩顶纵向主筋应锚入承台内,其锚入长度不宜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对于抗拔桩,桩顶纵向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确定。
3 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桩与柱直接连接。
4.2.5 柱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一柱一桩基础,柱与桩直接连接时,柱纵向主筋锚入桩身内长度不应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
2
对于多桩承台,柱纵向主筋应锚入承台不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当承台高度不满足锚固要求时,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0倍纵向主筋直径,并向柱轴线方向呈90°弯折。
3
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柱,纵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15的系数;对于三级抗震等级的柱,纵向旦唬测舅爻矫诧蝎超莽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05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