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作几年了未签合同

2025-02-25 15: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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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事实劳动关系的都必须签署合同。你可以公司拒绝续签合同为由辞职离开,是能取得赔偿的。但经济补偿是从今年开始计算的,不满半年工龄可得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可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为此你可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月工资。
具体事宜请与12333劳动保障热线联系投诉。

回答2:

就是否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起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按双倍工资支付。但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也就是说你们公司在2008年2月1日前签订合同,都是没有问题的。毕竟新法还是给了他们一定压力。

就社保问题。肯定是要补发的,你可以就此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仲裁对你很麻烦。

你说的基本工资应该是指最低工资吧,按规定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我不知道你说的基本工资是哪个概念。

没前合同以前,能证明这段时间你在单位工作的话,肯定是算作工龄的。

现在仲裁的话,不需要仲裁费,在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不能直接去法院。

要三思而后行。公司可能确实违反劳动合同法,你也能通过仲裁得到补偿,但是你损失的是一分工作,并且不能保证下一份工作会更好,中国的企业还没能完全按照法的规定来行事。然后是仲裁需要时间、精力,你也需要已为律师。可能得不偿失。

回答3:

你可以先和单位商议这个问题,单位和劳动局出面比较好处理,社保可以接受,如果和单位商议不成的情况下,你再到劳动局仲裁.凡事都要以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