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与对象 西宁市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22日。报名对象为在西宁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无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西宁市区户籍的历届生和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西宁市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参加中考,无法回原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限报重点高中志愿(包括重点志愿、推优生、均衡生、特长生),只允许报重点高中择校志愿,其他志愿不受限制。 报名地点 回宁生、历届生应持户口簿、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学籍档案或学生成长记录册(须提供原学校体育课测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及小2寸彩色照片1张到市教育局办证大厅报名。在西宁市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毕业生户口簿、小2寸彩色照片1张到本校报名,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有无西宁市区常住户口”。 5月26日发放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分值 6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语文,下午15时至17时30分考物理、化学;6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考数学,下午15时至17时考政治、历史;6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英语。 5月29日至30日为体育科目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考试内容分为三大项:按教学大纲规定,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满分为10分;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坚持长跑活动,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为10分;50米跑、半场运球、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握力、座位体前屈、踢毽子8个项目,每个考生在8个项目中选试4项,满分为10分。历届生、回宁生体育平时测试成绩须提供学校体育测试成绩和测试项目成绩证明。 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招生计划、拟选学校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认真选择填报。报考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填写后不得涂改。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2010年西宁市区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考生登记表要求,可选择填报计划招生和择校生录取志愿。录取顺序为:计划内重点高中志愿、重点高中择校志愿、计划内普通高中志愿。 西宁市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由各学校按“三限”政策预录后,报市中考办审核后录取。 专、兼报职业技术学校志愿的应、历届考生,应根据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资讯关于学校和专业简介、就业情况、从业方向意向等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选择填报。 7月22日至31日报省内外普通中专(含5年高职、技校)的考生,应根据普通中专(5年高职、技校)招生简介,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工作由西宁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政策及规定 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我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调整西宁市中考加分项目。 经核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及户籍证书,并经张榜公示,凡少数民族;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 因公致残军、警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军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不予认可。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取4C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获取1A3B以上或3A1C的考生可报考重点高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2A以上的考生可报考重点中学特长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1A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中学特长生,重点高中学校推优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4A,边远薄弱学校均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须3A1B以上。 为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定将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的2%为推优生名额,招收市区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被录取的学生可免试直升重点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可继续参加中考。各推荐学校依据下达的名额,对具有连续三年本校学籍的考生,并长期品学兼优,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生、教师民主推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招生学校考试合格后,直接升入重点中学。 体育测试免考与缓考 确实丧失了体育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及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凭残疾证明,经当地体育测试领导小组审批后,中考升学成绩直接记30分;确患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疾病的学生,由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凭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经当地体育测试领导小组审批后,中考升学成绩直接记25分;确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者,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如补考时伤病未愈,凭学校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报请当地体育测试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免考体育,成绩统一按25分计算。已参加4项测试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补考。(作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