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安徽的,不可以在江苏离婚。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除非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口在江苏才可以在江苏离婚,否则就只能回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离婚手续。 另外,如果需要离婚的另一方如果在江苏居住满一年,则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那么就可以在江苏完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