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个体户20000以下不用交税,而是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0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
上个月又要重新申报,结果出来刚刚好20000元,这在免税范围,不需交税。
现行的政策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不超出2万就不用缴税。你不用缴税呀,不交税是要交滞纳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