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名称变更后,应该前往消防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
消防安全合格证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时颁发给申请人的文书。登记有场所名称、使用性质、使用面积、场所使用情况、 现有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负责人等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才是企业唯一的标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名称变更并不能改变这个企业主体的实质,只要该企业的住所没有变更,那么就跟这个住所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是关联的,只要涉及到消防安全合格证上登记事项的变更,都应该及时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二)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这个按照规定的是需要重新申请开业检查,按照规定的个是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变更也是需要重新申报检查的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这个按照规定的是需要重新申请开业检查,按照规定的个是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变更也是需要重新申报检查的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出现下述情况时,应做消防合格证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单位名称
变更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变更地址(仅限于政府调整道路名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