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系统工程公司离职后,离职证明是大华股份有限公司吗?

2025-04-25 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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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和哪家用人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应该由哪家用人单位开具。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可以用新的名称开具离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2:

劳动者与什么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离职证明上,就盖甲方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