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学校都将统一将未联系到工作单位的学生的档案直接快递回学生原籍人事局,同时发给学生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
2、学生凭报道证回原籍人事局报道,交纳档案保管费,人事局开具户口准入证明。
3、学生凭户口准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们学校是什么情况 跟老师说说看 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的呀
为什么不能落户?你签回来是到你家的街道办报到的
目前已经弱化了户口的功能,户口在原藉和在当地是一样的,基本不会影响到你做事情;如果一定要转户口的话要么需要有固定单位,要么就是买房上户口了,现在很简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