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不管是归属公司名下还是其法人名下,该车辆要进行车辆抵押是必须经过归属人同意的,明显这辆车没有经过法人同意,就进行抵押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再者,有可能是租车人伪造相关的证件欺诈汽车抵押公司,所以抵押公司也属于受害方;
在这件事件中,汽车租赁公司和汽车抵押公司都是受害方,需要租车人也就是抵押人承担对应的责任和损失,但事件中的车辆属于汽车租赁公司,并不属于租车人,并不能作为该事件中直接偿还的资产。
不犯法, 因为不是车主的话不可以抵押的,他也没有权利,
如果不报案处理,谎报实情就犯法,或者之情构成犯罪
你好,汽车的产权是你们公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