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令兵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地质勘查队伍在保障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资源储量的可供能力下降,资源瓶颈凸显,迫切需要取得重大找矿新突破;当前随着找矿难度加大,有重大影响的找矿成果缺少;地勘单位的机制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单位的发展,影响了地质找矿的实现。为此,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国土和地勘系统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及2009年5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了“推进整装勘查,加强深部找矿,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专题研讨会,意在回顾历史,正视现实,面向未来,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地地质找矿新突破,发挥地质队伍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和技术服务的功能。
一、整装勘查的必要性
地勘单位推进企业化进程20多年了,地勘单位的机制体制发生了一些的变化。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明确了地勘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并明确指出地勘单位属地化之后的目标是企业化。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地质工作市场化运作的方向。所以地勘单位企业化是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地勘单位最终是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和发展,并且要作为市场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因此,地勘单位的改革是势在必行,要充分利用这个宝贵的过渡期,积极主动地进行改革,适时调整地质找矿布局和思路,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地质找矿工作正处于非常重要的关键节点,同时地质找矿缺乏大成果、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也进一步显现,并造成矿业市场萎缩、矿产品价格波动、企业效益下滑。金融危机在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些小的矿业主纷纷退出矿业市场,这给矿产资源(或矿业权)重新整合提供了机会,为整装勘查提供了良好的舞台。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在应对危机中促进科学发展上水平。全国危机矿山深部找矿取得了可喜成果,河南省地勘局的整装勘查试点值得我们借鉴。
二、整装勘查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矿权设置的问题
何为“整装勘查”,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笔者认为,就是按重要成矿区带,依据成矿规律,合理划分勘查(开发)区域,杜绝勘查阶段“化整为零”或开发阶段“大矿小开”,从而实现找矿的新突破。目前,河南省内重要成矿区带,基本被瓜分殆尽,矿权分散,各属其主。一方面探矿权分配并没有向大型企业(或地勘单位)集中,给整装勘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另一方面,采矿权归矿山企业所有,在其采矿标高以下,设置探矿权,虽其空间位置并不重叠,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但操作起来很困难。
(二)利益分配的矛盾
目前,整装勘查势在必行,但对现有的矿权如何整合?如何兼顾地勘单位的各方利益?
首先,以局为单位统一对所属队(院)的矿权按成矿区带,依据成矿规律,合理组合进行整装勘查,这一模式可能是当前较为有效的途径之一,但必须处理好各队(院)间的利益关系,否则会影响各单位的积极性。
其次,技术力量的有效组合,是整装勘查必要途径,原则上讲,无论是“整装勘查”还是“深部找矿”,与以往的地质找矿应有较大不同。它是基于对区域成矿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工程施工+取样化验”,必须发挥众多专家的聪明智慧。对全局来说,势必要进行技术人员的组织调整,形成专家团。技术人员都是各单位的财富,技术力量调整必然会影响到各单位今后队伍的发展。
再者,地质找矿成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果,技术人员劳动成果应与其收入紧密相连,成果与收入必须成比例,这样才能提高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找到矿、找大矿、找富矿,才能实现找矿新突破。
(三)长远与眼前的利益矛盾
矿权是地勘单位的财产,从某种意义讲,矿权多与少代表着单位的经济状况和实力,地质找矿成果的优与劣,是衡量地勘单位的发展实力。申请政府资金或吸收社会资金联合勘查,从而进行矿业开发的联合,是地勘单位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也是地勘单位企业化的要求,但由于各单位的经济实力不一,在矿权“联合”或“转让”的选择上,侧重有所不同,“联合”是长远,“转让”是眼前,二者不能偏废。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整装勘查、深部找矿”工作的领导
“整装勘查、深部找矿”涉及面广,面临诸多问题,如投融资机制、矿权的处置、成果收益分配及地质重大问题的研究等。因此,建议局成立统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项目的申报、施工及技术指导。
(二)对全局矿权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运作
通过新登记、整合、购买等不同方式,使矿业权形成规模。我局于2007年制定了《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矿业权管理办法》,笔者认为,此办法是在当时的背景下侧重于矿权的维护和转让,主要目的是规范各单位矿权转让行为,使其过程更加规范。但现今矿权管理范围应更加宽泛,不仅要管矿权转让,更重要的是管找矿,使其找到矿、找大矿、找富矿。建议应对矿权依其成矿条件,在局的统一协调下,在下属单位自愿、自由组合的前提下,对全局范围内矿权进行分类组合,力争在重要成矿区带形成勘查基地,实现找矿新突破。
(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建议在全局范围内,集中优秀专家,对河南省重要的成矿区带加以研究,结合我局的技术优势,选择有利区域,有序部署地质找矿工作,提高找矿效率,尽快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一方面积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如省两权价款等;另外按照自愿的原则,可由矿山企业、地质勘查单位、矿业权人共同出资。按矿业权的评估价值及实际投资额计算投资比例,按比例分享成果。
(2)加强项目的管理。“领导小组”从项目的立项申报、设计编制、野外施工至成果提交,实行全过程监管。
(3)完善激励机制。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的同时,应努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和人员待遇,分配向野外一线倾斜,奖金与成果挂钩,使广大技术人员能够静心、安心地去找矿,要用机制激励人、用待遇留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