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一般情况,一个工程的预留金按工程造价的5%考虑。
作为招标人,作为有着丰富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一般都不希望发生太多的设计变更,因为设计变更越多,将可能意味着工程造价的增加,而工程造价的增加给招标人带来的影响就是计划投资的突破,这是任何一个招标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招标人,在确定预留金时,就会综合考虑其设计图纸的完善情况,合理确定预留金的多少。这样就从另一个侧面提示投标人一定的信息。
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低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较为完善,预计后期变更内容较少,这时,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投标重点放在清单范围内项目,不再追求设计变更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更多利润。
扩展资料:
考虑因素:
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数,编制时力求全面。除工程本身因数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等。为此,《计价规则》提供了“措施项目一览表”,作为措施项目列项的参考。
2、表中“通用项目”所列内容是指各专业工程(建筑装饰、管道、电气灯)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的措施项目,表中各专业工程中所列的内容,是指相应专业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的措施项目。
3、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数太多, “措施项目一览表”中不能一一列出,因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补充。补充项目应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以“补”字表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留金
一、预留金是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由招标人视工程情况确定(如设计图纸的深化程度等)。
二、预留金的计算
应根据设计文件的深度、设计质量的高低、拟建工程的成熟程度来确定其额度。一般可以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有的按工程总造价的3%~5%,初步设计阶段,最少预留工程总造价的10%~15%)
工程分包费,由于某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性强,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即可增加这项费用,费用金额应通过向专业队伍询价(或招标)取得。
材料购置费是指业主出于特殊目的或要求,对工程消耗的某类或某几类材料,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拟建工程材料费。
材料购置费的计算: 材料购置费=(业主供材料量×到场价)+采购保管费
投标人部分:《计价规则》中列举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两项内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到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包括投标人自行分包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业主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基础是零星工作项目表。
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项目或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暂估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出。此表为其他项目费的附表,不是独立的项目费用表。(它是为以后可能发生的项目结算提供依据)。
如果招标文件对承包人的工作范围还有其它要求,也应将其列项。例如:设备的场外运输,设备的接、保、检,为业主代培技术工人等。
三、一般来说,主要是政府项目设置预留金,政府项目多为财政拨款,设置预留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可能增加金额,以免工程结算时超过中标价格再次提交财政审批,减少不必要的程序。
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一般情况,一个工程的预留金按工程造价的5%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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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确定预留金时的综合考虑
作为招标人,作为有着丰富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一般都不希望发生太多的设计变更,因为设计变更越多,将可能意味着工程造价的增加,而工程造价的增加给招标人带来的影响就是计划投资的突破,这是任何一个招标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这样,作为招标人,在确定预留金时,就会综合考虑其设计图纸的完善情况,合理确定预留金的多少。这样就从另一个侧面提示投标人一定的信息。
1)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低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较为完善,预计后期变更内容较少,这时,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投标重点放在清单范围内项目,不再追求设计变更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更多利润。
2)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高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不是十分完善,有部分设计意图尚未最终确定,存在着较大的变化空间,后期变更内容将可能较多。这时,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适当降低清单范围固有不变项目的利润空间,加大设计变更项目可能带来的利润空间。
当然,以上投标策略的分析,还应结合其它投标技巧,在具体的工程中综合运用。
预留金为估算、预测数,虽然在招标时计入了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
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工程量)所需费用进行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但如果在完工验收后都没有发生工程变更的话,预留金就退还给招标人。
这个预留金和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是一个概念,是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现场确认等的费用按单位工程费的7-8%,无标底按工程概算5-6%合同法规定,预留金按工程结算造价的3%~5%计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一般情况,一个工程的预留金按工程造价的5%考虑。
作为招标人,作为有着丰富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一般都不希望发生太多的设计变更,因为设计变更越多,将可能意味着工程造价的增加,而工程造价的增加给招标人带来的影响就是计划投资的突破,这是任何一个招标人所不愿意看到的。这样,作为招标人,在确定预留金时,就会综合考虑其设计图纸的完善情况,合理确定预留金的多少。这样就从另一个侧面提示投标人一定的信息。
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低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较为完善,预计后期变更内容较少,这时,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投标重点放在清单范围内项目,不再追求设计变更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更多利润。
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高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不是十分完善,有部分设计意图尚未最终确定,存在着较大的变化空间,后期变更内容将可能较多。这时,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适当降低清单范围固有不变项目的利润空间,加大设计变更项目可能带来的利润空间。
当然,以上投标策略的分析,还应结合其它投标技巧,在具体的工程中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