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描述看,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你是劳务公司(在外地或者本地)派遣到前湾港(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实际上你于前湾港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你的劳动合同是跟家劳务公司签的。岗位局不可能给你制作一个合同,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你不是港务局的职工。如果给你补合同就等于承认了你是港务局的合同制员工,里面牵扯的问题比较多。虽然你可能只用这个合同来给孩子上学用。
请劳务派遣公司出具你在前湾港工作九年的证明,并且请当地单位盖章。试试。
要求单位出具,否则就到劳动局投诉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