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第二十二回有关描述共有三处。
第一处,武松在"三碗不过冈“处喝了十八碗酒后,要离开酒店继读赶路时,酒家的口头警告:
酒家道:“如今前面景阳冈上有只吊睛白额大虫,晚了出来伤人,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官司如今杖限猎户擒捉发落。冈子路口都有榜文;可教往来客人结夥成队,於巳午未三个时辰过冈;其馀寅卯申酉戌亥六个时辰不许过冈。更兼单身客人务要等伴结夥而过。这早晚正是未末申初时分,我见你走都不问人,枉送了自家性命。不如就我此间歇了,等明日慢慢凑得三二十人,一齐好过冈子。”
第二次,走到半道上,看到了树干上的警告:
这武松提了哨棒,大着步,自过景阳冈来。约行了四五里路,来到冈子下,见一大树,刮去了皮,一片白,上写两行字。武松也颇识几字,抬头看时,上面写道:
“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往客商可於巳午未三个时辰结夥成队过冈,请勿自误。”
第三次,在山神庙前看到了官府的正式公告:
那时已有申牌时分,这轮红日厌厌地相傍下山。武松乘着酒兴,只管走上冈子来。走不到半里多路,见一个败落的山神庙。行到庙前,见这庙门上贴着一张印信榜文。武松住了脚读时,上面写道:
阳谷县示:为景阳冈上新有一只大虫伤害人命,见今杖限各乡里正并猎户人等行捕未获。如有过往客商人等,可於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其馀时分,及单身客人,不许过冈,恐被伤害性命。各宜知悉。
三次描述,层次迭进。有关老虎的信息一次比一次深入,先是口头,然后寻常文字,再后正式公文,而时间也随着一刻一刻地逝去,越耒越晚,反衬出武松的英雄气概。
巳午未三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九时至下午三时,因为老虎的习性是昼伏夜出,因此官府发文要求客商在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伙同行,一起过景阳冈。
”结伙"就是临时组成伙伴的意思,在本回书中不是拉帮结伙的意思,不要搞错了.
如果有要过景阳冈的客人或商人,可以在中午一起过冈.
如果有要过景阳冈的客人或商人,可以在中午一起过冈.以躲避老虎
结伴同走的意思,老虎看人多就不敢行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