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

什么是传销?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
2024-11-30 14: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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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对大学生的危害:

1、荒废了学业

被卷进传销的大学生当有一天脱离了传销,就再难以接续以前的学业,与学校脱节,很多事情都得从头再来,至此造成了终生遗憾和损失。

2、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大学生作为传销参与者,一旦觉悟了,想要脱离苦海,很可能会遭到组织者囚禁、毒打等虐待,甚至可能会被组织者和同伙杀害。也就是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有生命危险。如果是女性参与者,还可能遭受侵犯,甚至被拐卖。

3、扰乱高校教学秩序

部分大学生陷入传销后,在学生中鼓吹“有钱就是成功”、“快速致富”等所谓的成功学传销理论,这些都对周围同学的思想和行为造成消极的影响,从而对班级的班风、学风以及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的良性发展造成极大冲击,严重干扰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4、影响社会稳定

很多大学生因长期陷入传销组织,被“洗脑”过度而人格扭曲,丧失理智,甚至铤而走险,走上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着高校的安全稳定局面,进而危害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一大隐患。

5、影响社会和谐

大学生陷入非法传销被骗得血本无归而不能自拔,许多人选择继续发展“下线”来骗取钱财,利用其在同学、家庭、社会中的良好声誉,轻而易举地将周围的亲朋好友拉下水,甚至连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形成了一个个骗人的恶性循环。

这种靠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赚钱的欺骗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不信任危机极大背离了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本质要求。

扩展资料

传销危害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解救方法

一、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不要一味地指责他(她),更不能粗暴地训斥。要学会理解,不是他(她)的错,错的是那些黑心的网头,他(她)渴望改变、追求财富的欲望没有错,错在他(她)选错了道路,被别人利用和欺骗了。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她)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你要改变说话的方式,如果你没有把握说服对方的话,不要说太多,你说的越多,他(她)越反感,要学会和解,但是和解不等于认同。一味地指责只能让双方越来越对立,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帮助,他(她)越对立,越有逆反心理,越不回头。

更不能以分手或断绝关系相要挟,你这么做只能让他(她)的“信念”越坚定,因为他(她)没有退路了,“死”都要从那个“行业”“死”出去。所以我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要多关心他(她),说出你的担心,提醒他(她)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

要多长几个心眼,骗子太多了,你们也是为他(她)好,害怕他(她)上当受骗;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她)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

二、其次要马上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很多朋友刚得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的消息时,往往顾虑重重,家丑不可外扬,为了保住面子,不愿意说出去,这是极端错误的。

你的沉默只会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因为你做传销的亲朋好友骗不到你,他(她)还可以去骗别的不知情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只会让他(她)越陷越深。我们要马上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她)寄钱,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

这是一个狠招,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6元不等的生活费,还要买生活用品,交电话费等,所以他们一天的开支在10元以上,有的更多。如果他(她)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没有发展就没有工资),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

再其次,如果你做到以上两个方面以后,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他们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回来的,带上他(她)的父母(父母中去一个就行,但要有力度的人)去,可以强制带回来。

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她)的信任,不要引起他(她)的怀疑,就说去看他(她),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就说一个人去,如果你说去的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有可能你到达目的地后传销组织不会让他(她)来接你们。

去之前不要告诉他(她)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要过去。因为这样能给你们一行争取更多的时间,下车后可以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工商局,寻求他们的帮助,在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时,警察或工商局的同志可以帮助劝说,让他先回老家,再请反传销专业老师把他彻底劝醒悟。

三、当一切联系好后,你可给他(她)打电话,告知你到火车站的消息,叫他(她)来接你。当然为了保证解救成功,你可先买好返程的火车票,在火车开动前两三个小时给他(她)打电话接人,以准备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强制性把他(她)带上车,避免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的解救不利。

当他(她)来接你时,一个人站在出站口等,其余的人躲起来,不然他们发现你去的人太多而不接你们。传销组织来接人时一般是两个人,除了推荐人,还有一个“带朋友”的,两个人好对付,你们可以马上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或者工商局里,让警察和工商人员说服教育,也可提前和反传销的志愿人员联系好,在电话里帮助说服他(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回答2:

  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是极大的,甚至可能是终身的。下面列举几项大学生传销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危害:

  1. 完全荒废了学业。

    被卷进传销的大学生当有一天脱离了传销,就再难以接续以前的学业,因为很多事情都得从头再来,至此造成了终生遗憾和损失。

  2. 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大学生作为传销参与者,一旦觉悟了,想要脱离苦海,很可能会遭到组织者囚禁、毒打等虐待,甚至可能会被组织者和同伙杀害。也就是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有生命危险。如果是女性参与者,还可能遭受侵犯,甚至被拐卖。

  3. 得罪遍了原有的关系网,众叛亲离,难以在社会立足发展,更无人脉可以依靠。

    传销活动参与者往往都会欺骗,甚至诈骗勒索自己的亲戚、朋友、亲人、同学、同事等关系圈内的人,骗遍了关系网内的人的钱财和感情,虽然有亲友可能会原谅,但从心理和感情上说,更多的人是深恶痛绝的,甚至是关系完全决裂。当以后脱离了传销苦海,也会不但损失了钱财,还得罪遍了原有的关系网,众叛亲离,难以在社会立足发展,更无人脉可以依靠。

  4. 极端仇视社会和他人,走上歧途。

    由于长期在老鼠会里混,耳染目睹,一些参与者虽然能在口才上有长足进步,但思想和观点很可能偏离正常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旦传销暴富梦破碎,很可能走极端,要么自暴自弃,要么极端仇视社会和他人,走上歧途。

  5. 如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最终被警方破获,将面临法律制裁。不但面临牢狱生活,非法所得还会被罚没,如果伤害了其他被诱骗的传销者,还会被判赔偿。很多传销者,就算躲过法律制裁,也不得不终生面对被自己所祸害的人仇恨和报复。

回答3:

大学生遭遇传销组织“洗脑”

大学生本应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缘何也卷入了非法传销难以自拔?据亲身参与过非法传销的大学生讲述,传销组织早已准备了一套为大学生量身定做的“洗脑”策略。

“洗脑”策略一:“感情投资,糖衣炮弹”

初次接触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往往会受到热情的礼遇,抑或游山玩水,抑或聚会嬉戏,一些大学生对传销组织产生了由衷的依恋,从此身陷传销组织的精神控制之下。

“洗脑”策略二:“运筹帷幄,成功在心”

不可否认,传销组织对大学生的“成功学”教育是卓有成效的,在对现实的批判和对欲望的鼓吹之下,不少大学生产生了强烈的创业愿望,反而忽略了实现愿望的途径是否可行。

“洗脑”策略三:“挂着羊头卖狗肉”

在大学生参加的多次培训课程中,辅导老师反复强调其经营行为属于合法直销,但事实是,在传销组织的歪曲和蛊惑下,这些大学生从来没有认清直销和非法传销的真正区别。

“洗脑”策略四:“以讹传讹,罪责中和”

传销组织正是利用了人的心理特点,鼓动先来者为后来者排解顾虑,以达到互相安慰、互相鼓励之功效。在传销组织的软磨硬泡之下,不少大学生纷纷加入了传销行列,有的还成为忠实信徒和业务骨干,眼看着传销组织日渐膨胀,这些大学生却陷入了恶性循环。

暑期更需警惕网上传销

进入到信息化时代,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进行的传销增多,其欺骗性、隐蔽性更强,涉及面更广、危害更严重。网上传销的特点是利用网络的公开性增加其可信度。传销组织抓住网上宣传、结算、通信等都极为便捷,高学历、低年龄的受众较多等特点,对网民这一庞大的群体“下手”。或租用境外服务器,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的辅助平台,或把汇款账户设在境外,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取传销款和发放奖金。违法活动更加隐秘、发展人员更快、传播地域更广。而在我国大学生又是上网的主要人群之一,暑期很多大学生又面临实习、兼职等工作,因此更需警惕网上传销。

对这些掩人耳目的种种骗局,网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识破其“拉人头式传销”的本来面目,自觉抵制。

小资料
所谓传销,就是以传销组织为结构基础,通过多层次、相对独立的传销商来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销售货物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下线传销员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由此形成金字塔式的营销结构。与以“产品”为核心的直销、推销模式不同,传销以“人”为核心,通常表现出有相对较高的入门费、缺乏可依托的优势产品、销售人员的地位不具有可超越性等特点。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3.《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回答4:

传销,其实质是一种无限连锁交易行为。其组织构成一般呈金字塔结构,其组织发展依赖于无限制的扩张下线谋取利益。在传销组织构成中,传销行为主体同时又是上一层所发展的消费主体,通过层层递进无限连锁交易。所以,在日本刑法里就没有类似天朝基于传销犯罪行为制定的非法经营罪(一般成员)或者组织、领导传销罪(领导层),而是定的无限连锁交易罪。

不论意识形态如何,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对传销行为进行立法禁止。这是因为,传销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安全具有巨大的破坏力。首先,如果在社会上任由传销肆意发展,最终将无下线可供发展,整个社会的经济将陷入完蛋的僵局。

其次,单从保护合法市场竞争而言,传销组织的消费顾客同时也是传销组织的销售人员,其他合法经济组织是无法与其竞争的,传销组织也会成为垄断组织。

第三,传销组织本身不创造任何价值,其收益依赖于上线对下线的层层盘剥,最终遭受巨大损失的是最广大底层的受众(参与者),而位于金字塔顶的传销领导层则不劳而获牟取暴利。

回答5:

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是花费大学生很大的金钱购买那些没有用的东西,危害的不是一个人,都是一大片的人,同学和同学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