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收多少退多少。
三,收彩礼双不与之办理结婚登记又不退还的,可视为骗婚(利用婚姻诈骗财物).
你好,没办结婚证即不是法律定义的结,你们属于未婚同居,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是应该的,至于彩礼具体金额,女方可按实际收到的退还。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告你需要证据的,看他都有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