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孙中山的土地政策

高二历史题目
2025-01-07 05: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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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孙中山在天下为公的理念下,发展出自己独特的三民主义理论:民族﹑民权﹑民生。和土地政策直接相关的是民生主义。孙中山革命时候流亡欧美,认真研读了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实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虽然极力赞成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政治构架,但认为土地私有是造成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认为许多的欧美房产商所得的是不义之财。天下为公,他的境界确实是高啊!于是在民生主义上,孙中山主张民生主义要求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具体在土地政策上,他主张土地国有,主要内容为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依照其思路,当土地国有时,不仅房产商囤积土地增值理应归国有,私人房屋买卖之增值也应当归属国有。因为这部分价值更多地是人民大众创造的,我们没有理由坐享其成。 孙中山主张土地国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孙中山的土地思想主要是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所有制。
孙中山从参加革命活动的早期就重视土地问题。1924年国民党改组以前,“平均地权”是他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方法。1906年,孙中山在军政府宣言中明确地将“平均地权”表述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并同时提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或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者,与众弃之。” 在此以后,他逐步形成了“核定地价”、“照价纳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四项政策。而土地涨价归公是孙中山“平均地权”中的核心部分。列宁曾说:“地价是资本化的地租,使增加的土地‘价值’成为人民财产,也就是说把地租即土地所有权交给国家,或者说使土地国有化。”所以,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实际就是以田税代地租,把地租转化为国有,也就是“土地国有”。 1924年以后,孙中山对农村问题的严重性、解决农民问题的迫切性有了新的认识,受苏联土地政策的影响,孙中山以“耕者有其田”进一步深化了他的土地国有化思想。他主张效仿俄国,“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地主,把全国的田地,都分到一般农民,让农民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和“平均地权”一样,“耕者有其田”强调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方法上由国家授田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向农民收取地税,并辅以国家租田给农民的方式。
那么,土地怎样才能国有化?孙中山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由国家将地主多余土地按其报价收买,他说:“照地价去抽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来充公,令耕者有其田”。对于人们关注的土地数量问题,他并不担心,“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从而会据实报价。由此可知,孙中山土地思想的核心在所有制上是主张土地的国有化,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耕作和使用,用改良的方法解决农村土地问题。

回答2:

平均地权是任何一个政治集团初期稳定国际的举措,但随着生产扩大,土地兼并会成为必然,人口增长,很难形而上的保证耕者有其田,自古唯有开拓进取才能立足,地盘都是越守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