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的。
一、如果是开“会议费”,税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必须在收款方的有效经营范围以内:开票项目/内容为“会务费”的,收款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会务服务”;开票项目/内容为“代办会务费”的,收款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代办会务服务”等代理类业务;
2.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务费,纳税人须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3.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会务费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就是说,你要注意:
1.收取开票项目/内容为“会务费”或“代办会务费”的发票前,请核实发票开具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上述内容;
2.报销“会务费”时请一并提交《会议纪要》复印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
二、如果是开“代订餐饮”、“代订酒店”等,就按差旅费报销的程序处理就可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