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空运单据必须表明出具日期。该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日期,除非空运单据载有专门批注注明实际发运日期,此时批注中的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日期。空运单据中的其他与航班号和航班日期有关的信息将不被用来确定发运日期。
依据信用证的要求跟海运提单的要求一致航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