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检察院要审查多久才可以移交法院,有无时间限制?

2025-03-02 14:36: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刑事案件疑难复杂的也就是一个半月,你说已经在检察院两个月了,有可能是在你将附带民事诉讼的申请递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因案件有疑问,有的证据没有到位,从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去补充侦查了,而个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等补充侦查完毕,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这样就可能把时间拖得长了。所以你得耐心等一下,在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就快了。

如果你的案件确实是已经送到检察院两个月了,而且确实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那么检察院审查了两个月还没说是因案件多没有审查,就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了,检察院的办案人没有权利自动延长案件的审查时限,延长时限必须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你可以到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及时办理案件,或要求变更办案人。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案到了检院那么他要遵守以下时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你说的检院说没有看见你的案子,那可能案子还在公安阶段,没有移送审查。那么在公安阶段的时间限制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以上你就可能对比一下,你的案件到了那个阶段了。

回答3:

检察机关审查公诉的期间的一个月,重大案件还可以延长半个月。因为涉及到对被告人的羁押,所以,公诉的期间一般不会超越的,我估计案件有可能补充侦查了,这样拖的时间就久了,因为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公诉期间内的。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

回答4:

你好,考虑到很多因素的干扰和妨碍,最好能够请律师监督处理,谢谢。

回答5:

法律规定,“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前向被告人送达。”
1、在实践中,确定法院受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的时间点,往往是从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之日开始计算的。
2、送达起诉书副本后,最少要经过十天之后才能开庭审理。但十天是最少的时间,可能开庭时间会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天、二十天、三十天,四十天……但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四十五天。这是因为一审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是一个半月,而延长审理期限需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故开庭时间大多会在一审审理期限内。
3、审理期限的延长问题。不包含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经过省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即最长两个半月时间。包含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除了省高院批准的一个月外,因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调解等事由,可由本院院长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即最长四个半月时间。另,法律规定扣除审理期限的情形除外,如做精神病鉴定等的时间。
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再公安、检察、法院三个环节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在公安、检察环节提起的,其所递交的附带民事诉状会转交法院。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环节依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方式是递交民事诉状。(记得在民事诉状上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便于法院通知你相关情况。)
5、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是否聘请律师,区别不大。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的内容,相对而言是固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可以从网上下载)完全可以找出被告人要赔偿给自己的各项内容。同时,法院是否支持,则完全取决于证据的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法院会支持,即便不请律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损失,即便请律师,法院也不会支持。而这些证据,相对比较简单,如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的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等等,当事人自己就可以取得。任何一个法官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中,都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附带民事的赔偿诉讼,当事人可争论的东西,少之又少。
6、更为关键的是,因为是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原告人省去了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交由公诉机关来完成的,一旦公诉机关证明了犯罪行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原告人只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只要合理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都会支持,故原告人并不需要太专业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