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的会计分录

2025-02-27 1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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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2004年八月财政部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您所说的,一家幼儿园属民办非企业 ,是经民政部门审批注册的,虽然其名称带民办“非企业”字眼,但是,民间投资者一是有取得利润的目的,二是要参加学校盈利分配,三是本身就是学校的投资者,享有学校资产的所有权,所以办非企业性质的培训学校不具非营利性质,不能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
其经营性质为培训服务,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还应缴纳房产税、印花税,有车辆的还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如果你是新建的学校,建议你一步到位,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4,关于会计科目的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了162个会计科目,你校可根据业务需要选用。会计科目的使用和账务处理方法,在指南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记账原理与一般的工业或商业会计一样,只是账务处理方法有所变动而已。

回答2:

你好!民办非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现已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链接在下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caiwusi/kuaijixuehui/huiyuanzhijia/200709/t20070921_404138.html

回答3:

  民办非企业,属于民办非营利组织,应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