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今年31岁.我和老公在一起四年了.现在我老公想和我离婚.离婚原因:我和老公天天盼望有个自己...

2025-02-24 17:48: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没有青春损失费等说法,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有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共担。

回答2:

的到一股熊,现在女人太他妈现实

回答3:

认真回答,望采纳。


  1. 能不能得到补偿,那要看男方,男方若是念旧,给你了也就给你了。如果你主动去要求赔偿,或者诉讼到法院,那是没可能的,因为你没有诉讼理由去起诉他啊,法院也不会受理吧,因为你的流产和你丈夫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如果是他家庭暴力,或者是他直接造成的,那是可以找补偿的。


  2. 怀孕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并不是男方单一方面的责任,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更何况你们还是结了婚的,要求精神赔偿更是没有依据,女方要求补偿在情理之中,但是不在法理之中。但如果男方提出离婚,你们分财产的时候,这个事情如果法院考虑进去同情你酌情多分一点给你,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你主动提出找他补偿或者赔偿,都是不可能的。


  3.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在诊所打过针,并且有证据证明胎儿的流产与诊所有直接关系,那你到时可以去起诉诊所,但我想这些实施起来恐怕很难吧,要不然你也不会在这里问了,早去告诊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