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应由客户给你单位开具普通发票。 参见国税发[1997]167号 二、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收据加盖章或签名后,属于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可以用来做账。
这个我恰好能解释下
“ b t b g 7 6”内 部隐藏券
倒是有很多好东西
刚刚说的公冲(打错了,是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