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合同上写明男方赠与房产一套给女方,婚后男方还有权利要回吗?

2025-04-27 1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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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是不动产,房屋赠与除须签订赠与合同,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作所有权变更登记(过户),未经登记,不发生所有权变更的效力;而且在赠与物交付(过户)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所以就你所说的情况,男方有权“要回”该房屋。(“要回”所以加上引号,是因为该房屋从来就没有真正属于你)

回答2: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说明:只要没有公证,登记过户或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