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法“两免一补”政策的内容

2024-12-04 1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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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免一补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两免一补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补助标准:

1、 免费教科书:每生每期按实际书款减免;2、 免杂费:小学每生每期70元,初中每生每期90元,特教每生每期70元;3、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人每年750元。2011年秋季开始标准已调整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扩展资料

实行“两免一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确保教育机会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申报程序:

1、组织希望获得“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组成由学校、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两免一补”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根据分配的名额,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其家庭贫困程度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4、学校公示无异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参考资料两免一补百度百科

回答2:

两免一补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两免一补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回答3:

一、什么是“两免一补”及为什么要实行“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简单来说就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实行“两免一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确保教育机会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我省“两免一补”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两免一补”,即同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对其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实施范围和对象为:一是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教生;二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持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证(卡)、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的子女。

“一免”,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范围和对象为: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农村特困群众子女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我省享受“两免一补”人数和资金是多少?

从2005春季开学开始,我省对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429272名贫困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5%)实行“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及对其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其它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707959名贫困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8%)实行“一免”(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对约26.3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

2005年,中央和省共安排专项资金24873万元用于“两免一补”工作。为了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提供免费教科书10840万元外,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部分资金14033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

四、我省享受省定“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生条件是什么?

设区市所在地城区和县级市市区范围内贫困生的认定: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的城市低保户子女。

农村贫困生的认定: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子女;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3、父母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5、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9、人口较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10、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五、我省贫困生认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的条件,资助的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监督和申诉程序等),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资助表。2、由学校会同村委会成立有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3、对初步确定的受资助学生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有关问题和修订资助名单。4、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及学生有关信息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5、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对各学校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批复相关学校,建立工作台帐和数据库。

六、我省如何对贫困生进行管理?

贫困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作出适当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七、我省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是什么?

对贫困小学生免费提供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教科书;对贫困初中生免费提供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教科书。免费教科书一律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

八、我省免杂费标准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1、2005年秋季免杂费标准为:

(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以外的乡镇及县城所在镇所属农村学校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5元。

(2)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以外的乡镇及县城所在镇所属农村学校学生,小学1-2年级每生每学期68.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65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83.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7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90元)。

(3)县城及市区学校学生(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城城区),小学1-2年级每生每学期98.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90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118.5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1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42元(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为130元)。

(4)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的农村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10元每生每学期。

(5)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普通学校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的特教生同以上杂费标准。

2、2005年秋季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元。

九、我省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如何进行管理?

我省的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统一纳入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2005年的免费教科书由省新华书店按照政府采购指导价实行经费包干,对规定的免费提供教科书书目进行采购,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省新华书店。

回答4:

回答5:

国家不让交两免免下面照样在收去两两免书本费和学杂费,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