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中所得税计提依据

固定资产折旧中,税法计提年限及计提方法。
2025-01-07 0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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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一)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五)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税法只规定了最低的年限,并没有规定上限。
对于折旧方法税法一般只认直线法,但新的税法对于技术更新快或者容易毁损的固定资产,也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法

回答3:

税法中规定了各类固定资产的最高折旧年限,计提方法主要是直线法,部分设备也可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但要经税务机关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