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6月11日在工地干活受伤,老板现在不给生活费及赔偿我该怎么办

2025-05-01 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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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用人单位应申报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按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
  治疗期间的工资及护理等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现在,老板不给你生活费和赔偿,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2:

你有与他交涉没有,他若不管你,你可以向项目部反应,并可以说明来意,若不予处理的话,你就去找劳动局吧,大家都怕劳动局,因为会停工。

回答3:

- - 你完全可以去告他呀(不过你要有证据),如果成功,他的工地一定会被停工很长时间滴,你也可以得到哪些费用。。。如果失败,你就只能另寻工作了。。

回答4:

工伤,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请,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按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
治疗期间的工资及护理等应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