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消防栓被人为打开造成业主损失,物管是否应该负责

2024-11-23 08: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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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负责。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2:

1、首先,消防栓是被人为打开的。那么就不属于物业的主观故意过错;

2、界定责任有几个要素:物业有没有第一时间巡查发现、物业发现了有没有及时处理;
3、侵权一般是“谁侵权、谁负责”,擅自打开消防栓的人才是赔偿的主体。所以处理此类事情,物业需先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然后积极寻找责任人(也可以求助公安机关);
4、实在找不到责任人的,购买物业管理责任保险的,则由保险支付。

回答3:

这个要看你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回答4:

业主可以找破坏者负责,也可以找物业公司复杂。 破坏人是侵权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负有保证物业安全不受侵害的责任,现在物业受到侵害,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所以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5:

对于公共空间,应该由物业公司来管理,如因其过失造成你的损失,则可要求适当补偿,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