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改派需要的各种材料
1.原派遣单位的报到证;
2.需要改派的新的接收单位的接受毕业生的有效协议书或接收函件;
(注:有效协议或接收函件是指:“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①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人才中心)签署意见;②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③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⑤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改派如果是违约改派,需要出具原派遣单位的解除协议的证明。
4.本人毕业证复印件。
二、改派手续办理
1.毕业超过2年以上的不予改派;
2.持以上四类材料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改派手续,也可将齐备的材料交与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办理;
3.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只要理由充分,材料具备,一般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