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出庭,通常情况下,原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不去当撤诉,被告不去缺席判决,去还是不去法院不能强制,所以都可以不去,但不去也相应放弃了权利
有委托人,且法律未未定必须出庭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