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不是学籍卡,准考证不能买火车票。
学籍卡有别于学生证,学生证是在校外判断学生身份的唯一有效证明,一般具有通用性。然而学籍卡一般只在学生所属高校得到承认,而且有的学籍卡并不加盖学校钢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学生证,就是刚入校时由学校签发给该校已获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用以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并证明学生身份。
一般上面会有盖有学校钢印的本人一寸彩色或者黑白照片,如是大学生,有你所在学院以及班级,还有你的在校年限(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学生持学生证可以享受乘坐火车、汽车、外出旅游等优惠待遇。学生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新生学生证和校徽的发放在新生入学报到两周后开始办理。
扩展资料
发票原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17条规定:发售学生票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地,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
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后换车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不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有列车长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8)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依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9)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依次乘车次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票
不可以,不是说你用证件(如校卡)能证明你是学生就可以半票的,你必须有学生证,火车站要对学生证过磁的,毕竟卖半票要有依据。只有高校录取通知书例外。
不能的,学生证,或者是第一次入学的话用录取通知书
如果是高考毕业生拿录取通知书可以买学生票,如果是在校生拿学生证(有磁片,次数够,路途与学生证登记相同)可以买学生票半价,其他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