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简称"辽"。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始由奉天省改称辽字省,取辽河水域永远安宁之意。现辽宁省的建制是根据一九五四年六月中央人民政府的决定,由辽东、辽西二省合并,取历史上旧称于同年八月设置的。
辽宁历史悠久。根据营口金牛山、本溪庙后山等旧石器时代的早期遗址,证明在原始社会的早期,我们的祖先就在辽宁地区繁衍生息。沈阳新乐文化遗址的发现,反映出早在六、七万年前,辽宁已进入新石器时代。据文献记载,最早生活在这里的有华夏、肃慎、东胡等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
武王伐纣,肃慎曾遣使入贺。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了郡、县的行政区划建置。燕国开拓辽河流域,即置辽东、辽西郡,并筑长城至辽东,这时出现了襄平 (今辽阳)这样初具规模的古老城邑。
秦始皇统一中国,全面设置郡县,辽宁因袭辽东、辽西郡。西汉时起设置幽州刺史部,直至三国,辽宁地区均属幽州。西汉在辽东、辽西、右北平郡的管辖下,置二十九个县邑。东汉时属玄菟郡、昌黎郡,并增设辽东属国分领县邑,三国(魏)时废辽东属国,仍置玄菟、昌黎二郡。西晋析幽州在辽宁境置平州,分领郡县不变。魏晋之际曾一度出现以襄平为据点的公孙氏割据势力。
东晋十六国时期,前燕、前秦、后燕先后割据辽东,均置平州统领郡县。北燕建都龙城(今朝阳),这时高句丽割据辽河以东。南北朝时期,北魏、东魏、北齐改平州为营州,统领辽东、昌黎、建德、营丘诸郡。隋时期在辽河以西置柳城、辽东、燕郡。
唐高宗总章元年 (公元六六八年)平定高丽后,置安东都护府,辖新城、辽东城、建安诸都督府,西部置营州,均属河北道。辽代属东京、中京道;金代属东京、成平、北京路。在辽、金时辽阳均为 “ 五京"之一的东京。元代置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辖辽阳、沈阳、广宁府路和咸平府。明代属山东省的辽东都指挥使司,辖二十五卫。清代为盛京,辖奉天、锦州、承德府及所属县邑。一九0七年改盛京为奉天省。一九二九年改称辽宁省。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五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期间,被划分成奉天、锦州、安东三省。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八年国民党统治时期,划分为辽宁、辽北、安东三省及沈阳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在东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设置辽东、辽西二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五个大区直辖市。一九五四年六月,辽东、辽西二省合并,八月正式成立辽宁省,迄今。一九五六年将原热河省东部朝阳等六个县划归辽宁;一九六九年又将内蒙古自治区的昭乌达盟并入辽宁;一九七九年七月昭盟又划归内蒙。